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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和大连一方{*}北京人和3:1大连一方

2024-12-04 22:14:45 华夏足球 鄂清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人和大连一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北京人和大连一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连一方改名叫大连人算排外吗?非大连籍球员会为它拼搏么?

一个名字而已,并没有排外之意,对于这个提法球迷想的有些复杂了,至于为什么叫大连人?我想这里面充斥着大连足球人和球迷无比浓厚的大连足球情结。

北京人和大连一方{*}北京人和3:1大连一方



◆曾经的辉煌成为回忆重新崛起代表了“大连人”的心愿!

我想如果不是大连人根本体会不到这种情结,在中国足球职业化初期甚至没有职业化之前大连就已经是中国足球重镇,就已经为中国足球输送大批足球人才,辽宁足球十连冠时期队内大连籍球员占据半壁江山,国家队也是拥有多名大连籍球员,职业化之后大连足球开启了巅峰辉煌之路,从1994年甲A元年到2005年中超之初大连共获得8座联赛冠军奖杯,而且那之前大连人对于足球的热爱直接体现在行动上,大街小巷、校园、工厂足球身影无处不在,那时大连人是真心喜欢足球、热爱足球。

但是2005年之后由于某些不可抗拒因素大连足球开始走下坡路,大连实德2005年夺得中超这个国内顶级联赛最后一座冠军奖杯之后连续低迷,08年和10年都是勉强保级,之后得事情可能有些球迷已经了解,由于特殊原因大连实德解散,球员也分散到各个俱乐部中,大连阿尔滨也在中超联赛中昙花一现然后便匆匆而去,直到2015年大连一方收购了奄奄一息的阿尔滨2017年冲超成功。

这是大连足球没落之后顶级俱乐部走过的路,可以说大连一方和万达实德时期根本没有任何交集,大连曾经的八冠也与一方没有任何关系,但一方承载了太多大连足球人和球迷的梦想所以俱乐部改换中性名字之后“大连人”便应运而生,这种情结如果不身临其境根本无法体会。

◆俱乐部叫“大连人”并非排外而是要唤起大连足球曾经的梦想!

大连足球从辉煌到没落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从2005年到2017年这个漫长的十几年时间大连球迷饱受着顶级联赛俱乐部的解体、短暂的崛起再次没落以至于目前再次回到中超赛场的重重折磨,刻苦铭心的经历再加上大连足球人才流失和人才崛起的优势消失大连一方国内球员青黄不接,如果不是万达重新接手一方中超之路必定充满艰难,或许只有叫“大连人”才能唤起那些已经没有激情和梦想大连足球人和球迷的新的情结,才能唤起属于大连足球的那种重铸辉煌的使命感和一起努力的决心。

这是俱乐部的一个理念并非俱乐部不喜欢大连以外的球员,在开放的这个大时代如果不能海纳百川势必会固步自封那样大连足球同样没有未来。

☞这是笔者对于“大连人”这个名字的理解,也是一名大连球迷对于大连足球的理解。

文/醉眼观世

中超争议进球:哈姆西克射门时场内竟有两颗球,这粒进球有效吗?你怎么看?

在中超第15轮大连一方3:1战胜北京人和的比赛中出现了有趣的一幕,大连一方队打进第二粒进球的过程中,场地内其实有两个球,但是主裁判没有理会,这个进球依然有效。

当时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还原一下。

这是比赛进行到下半场第52分钟时,大连一方队前场获得界外球。可以看到就在大连一方队员向场内投掷界外球的同时,北京人和球门后面的一位球童也把一颗球从底线扔进了场内。大概是这位球童迷糊了,他以为守门员要发球门球。

然后场内就同时有两颗球了。但是无论是双方队员还是裁判员都没有理会球童扔进来的这颗球。大连一方队最终由卡拉斯科助攻哈姆西克破门,裁判判定进球有效。

虽然看起来很奇葩,但是这粒进球是没毛病的。

只要主裁判没有吹停比赛,进球就有效。 不过,当时更合理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在场上同时出现两颗球时,主裁判就应该第一时间吹停比赛,把多余的球扔出场外,由大连一方队重新发界外球。可能当时主裁判只顾着观察双方球员的攻防了,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球童抛进来的球。

不过这时候助理裁判还有双方队员都有义务提醒主裁判,可惜他们也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尤其是北京人和队员,既然他们没有提前提醒主裁判,那么他们也就没理由为这个失球喊冤。

再或者是,距离多余球最近的那名队员(北京人和守门员)也可以直接把球踢出场外。

按照足球规则,多余的那颗球只要没有对防守方球员造成影响,同时主裁判没有吹停比赛,那么进球就有效。从回放中可以看到,北京人和队的守门员和后卫都在全神贯注的注意大连一方队所控制的那颗球,所以多余的那颗球并没有扰乱他们的注意力。

如果这样的球被判罚无效恐怕争议会更大,因为那样的话,防守方队员就可以作弊了:在即将失球的时候让球童抛进来一个球,对方的进球就无效了。

这个球确实应该判有效,否则球童故意往球场里扔球,都可以阻止对方进球了!这是来自大连一方球童的神助攻!人和本来开局进球优势明显,开局不久就打进了领先的一球。结果后面门将张烈接连犯错,先是没有及时处理掉球童扔进场的皮球,直接自己分神丢掉最后一球,后来又出击失误给对手送一个空门,真的是太戏剧了!

昨晚人和主场对阵大连一方,大连一方开局防守定位球失误,让迪奥普率先头球攻进一粒进球,看这局势大家都以为人和主场拿下胜利只是时间问题,没想到接下来大连一方的外援卡拉斯科接连发挥,虽然之前传出了一些负面离队消息,但是回到比赛场依然生龙活虎。先是主罚点球扳平比分,然后又一手导演一方逆转,最终客场3-1拿下一场关键胜利。

对于人和的第二个丢球赛后也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当时一方发边线球,球门后的球童却将一个皮球扔进场内,这个皮球就停留在了门将张烈眼前的小禁区。当时张烈一手指着足球向裁判示意,一边且战且退应付一方进攻,但是主裁并没有发觉场内有两个皮球,结果张烈还是分了心被对手打进一球。

那么按照规则,这个进球到底该不该算呢?

按照国际足联最新的过则,如果比赛场内有多余的皮球或者其他物品,如果没有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那主裁可以让比赛继续进行。从比赛进程来看,当值主裁和边裁都没有看见这个多余的皮球,按照现行规则球进入了球门,干扰没有阻止防守球员触球,球进入防守方球门,这三种情况下世可以判定进球有效的。

所以这次人和这个失球,只能说球童太不职业了,显然门将因为这个变故分心了,当时一方刚发出边线球还有充足时间,如果当张烈自己早早将皮球处理掉,一方面可以引起裁判的注意可能吹停比赛,一方面自己也不至于一直被这个多余的足球分心啊!

中超第15轮,北京人和1-3大连一方的比赛中,大连一方取得第二个进球时,当时场内有两个皮球,引起了北京人和球员的投诉,这个进球时有争议,但是绝对有效,而更大的问题在于裁判组没有很好处理。

(哈姆西克庆祝这个进球,然而这个进球,却算陈杰的乌龙)

这个进球的争议点在于,另外一个球的确影响了场内的比赛

两个球同时在场内,主裁判不吹停比赛,允许比赛继续,前提条件是另外一个球不影响比赛的进行,没有干扰到攻守双方,很显然这是干扰了。

很明显5号万厚良还看了一眼多出来的球,停顿了一下。大连一方的赵旭日似乎也想抱怨一下另外一个球的存在,如果这防守或进攻球员因为这多出来的球分了心,而最终导致失球或不能进球,或者真正的球在滚动的过程中,碰到了那个多出来的球进门了,或者滚了出界,那么这争议就更加明显。

这个进球成立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裁判

很庆幸的是,这个进球,从开始到破门,真的球的行进,都没有碰到这个多余的球,参与最终破门和防守的球员都没有受到这个球的影响,包括造成乌龙的哈姆西克,乌龙的陈杰,作为门将的张烈,所以这个进球成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两个球在场内,的确会可以引起很大问题,所以这处理的确是有争议,最有问题的是裁判。

主裁判没有注意到,边裁没有注意到,VAR等其他裁判也应该提示一下,本来在卡拉斯科突破传中之前吹停,是比较合适的时机。到攻势已经发展到那样了,吹停的话,对攻方就不公平。主裁判这次算是幸运,如果这真的球传中期间,碰到了多余的球,进网或出界,那才叫尴尬。

就这进球本身,北京人和没什么好抱怨的

首先,这是北京人和的主场,球童是北京人和方面的,不属于大连一方的问题,这是球童失误或者故意盘外招弄成了场内两个球,至于是帮忙还是帮倒忙,有时候看运气,现在既不帮忙也没有帮倒忙,足协也应该警告北京人和方面的球童,处理球,不严谨。

其次,门将张烈是有机会把多余的球踢出去的,但他任由它在那里,似乎故意糊弄对手还是怎样。

况且,哨声一直没有响起,北京人和也是全力防守到底,没有任何松懈,这球何况是乌龙。

当然是有效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主裁判并没有吹停比赛,如果此时某方队员自己停下了比赛,要么就是犯规要么就是被对方获得球权。在裁判没有任何示意的情况下比赛理应继续,而大连一方最终能将这次进攻转换为进球,还是源于北京人和整个后防线上的整体注意力不集中,万厚良作为右中卫在这次进攻中已经被吸引到了左边,不但传中没有断下,还让整个右边路几乎形成真空,进而可以让哈姆西克接近于零度角打门得分。

其实场上多余的一个球,张烈是第一时间发现的,当大连一方的界外球还没有发出之时,球童就已经将皮球丢进了场内,而张烈完全可以将其处理掉,因为此时一方队还没有形成攻势,不影响其守门的注意力。不知道张烈是什么原因选择了没去处理它,后果就是这个球间接的影响到了本方球员的防守,有那么一瞬间万厚良愣了一下,等他再反应过来皮球已经飞入网窝得分了。

根据现行的通用规则,当比赛发生了除无关人员闯入比赛场中的其他外力干扰因素的话,原则上只要该因素不影响处理球方队员处理球的话(哪怕有接触),比赛可以照常进行。在这次进攻中卡拉斯科的传中显然是没有碰到皮球,而多余的皮球其实也是禁止状态,对于持球方没有任何影响,故这个判罚没有任何问题。如果裁判此时冒然吹停比赛,打乱正常的比赛节奏不说,对北京人和而言这显然是获利的,于公平公正而言丝毫不可取。

即便是皮球碰到了皮球,如果能区分出进球的皮球是一方球员主导的进攻皮球,那么这个球还是按照有效处理,因为比赛场上,除了双方22名球员以外,其他客体(球迷闯入不算)我们在理解上都可以视为是物体,皮球碰到这些事物只要它还在场内,就不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最常见的就是皮球砸到门柱横梁上再返回场内,包括可能要出界的球碰到角旗杆又反弹回来,比赛依然正常进行。

从这个角度而言,你也可以说裁判不是人,因为在规则层面裁判的主体资格和上面说的球门、角旗杆是一样的,你都可以把他看成是物,所以皮球打到裁判身上比赛依然正常进行。当场上有两个球的时候,因为它的出现可能对我们判定正常的皮球状态之效果有干扰混淆的作用,所以原则上是不允许出线这种情况的。

石祯禄其实有机会在一方球员发出界外球之前叫停比赛的,可惜他没看到这个皮球,当比赛进行之后我们只能按照前面的解释再去审视它了。另外无论任何时候,请记住裁判才是场上的绝对权威,只要哨声不停进攻就不应该停下来,更不要动不动就说裁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人和大连一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人和大连一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